問題詳情

甲男娶妻乙,生有子丙、女丁,丙娶妻戊,生有一子己;丁之配偶為庚,生有一女辛。甲父母雙亡,有兄弟壬、癸二人。甲死亡時,丙、丁依法拋棄繼承,則甲之繼承人為何人?
(A)乙、壬、癸
(B)乙、己、辛
(C)乙、戊、己、庚、辛
(D)乙、戊、己、庚、辛、壬、癸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670866
統計:A(143),B(426),C(11),D(5),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特留分

用户評論

edwardchu】評論

※因丙、丁皆拋棄繼承,故由己、辛繼承其應繼分。

JHAJIPI】評論

這題不是丙丁繼承後才拋棄?那應該是a吧?

Messagings Im】評論

第1176條第5項:第1順序之繼承人,其親等近者均拋棄繼承權時,由次親等之直系血親卑親屬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