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dwardchu】評論
※因丙、丁皆拋棄繼承,故由己、辛繼承其應繼分。
【JHAJIPI】評論
這題不是丙丁繼承後才拋棄?那應該是a吧?
【Messagings Im】評論
第1176條第5項:第1順序之繼承人,其親等近者均拋棄繼承權時,由次親等之直系血親卑親屬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