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 NI】評論
第 387 條: 標的物因試驗已交付於買受人,而買受人不交還其物,或於約定期限或出賣人所定之相當期限內不為拒絕之表示者,視為承認。買受人已支付價金之全部或一部,或就標的物為非試驗所必要之行為者,視為承認。第 386 條: 標的物經試驗而未交付者,買受人於約定期限內,未就標的物為承認之表示,視為拒絕;其無約定期限,而於出賣人所定之相當期限內,未為承認之表示者亦同。
【Jamie Huang】評論
例如健身器材,賣方(甲)將健身器材交給買方(乙)試用~約定試用一段期間~等到時間到了,未交還健身器材,就表示承認購買了。
【我愛阿,阿愛我】評論
電視購物開放試用,沒退貨表示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