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依郵政法規定,下列何者非中華郵政公司得經營之業務?
(A)出租局屋給旅館業者
(B)出租局屋給餐飲業者
(C)壽險房貸提供擔保房屋之火災保險
(D)販售郵票圖案之杯墊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非常簡單0.951807
統計:A(2),B(4),C(158),D(2),E(0)

用户評論

【用戶】吃得苦中苦,方為人上人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郵政法 【修正日期】民國107年11月20日 【公布日期】民國107年12月5日 第5條(經營之業務)  中華郵政公司,得經營下列業務:   一、遞送郵件。   二、儲金。   三、匯兌。   四、簡易人壽保險。   五、集郵及其相關商品。   六、郵政資產之營運。   七、經交通部核定,得接受委託辦理其他業務及投資或經營第一款至第六款相關業務。AB屬於第六項業務D是第五項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