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4.有關郵政法所定之罰則,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包括刑罰及行政罰
(B)刑罰由普通法院裁判,行政罰由主管機關報請行政院裁罰
(C)行政罰之罰鍰,主管機關得交由中華郵政公司協助執行之
(D)罰鍰屆期不繳納者,移送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707865
統計:A(2),B(126),C(35),D(15),E(0)

用户評論

【用戶】琪琪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回4F,選項(B)刑罰由普通法院裁判,行政罰由主管機關報請行政院裁罰 ,還是有錯,行政罰是由主管機關直接裁罰喔!不過選項(C)行政罰之罰鍰,主管機關得交由中華郵政公司協助執行之,確實已經修法刪除該條文,所以本題應該有兩個答案。 硬要說法條的話,只有第40條違反第六條規定者,處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並通知其停止該等行為;未停止者,得按次處罰。 違反第六條之一規定者,經主管機關令其限期改正而屆期不改正者,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這邊有看到......

【用戶】WEI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感覺這題目前應該考題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