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niel Chen】評論
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 本辦法所稱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定義如下:一、兼任教師:係指以部分時間擔任學校編制內教師依規定排課後尚餘之 課務或特殊類科之課務者。二、代課教師:係指以部分時間擔任學校編制內教師因差假或其他原因所 遺之課務者。三、代理教師:係指以全部時間擔任學校編制內教師因差假或其他原因所 遺之課務者。
【陳番茄】評論
所以答案應該是b
【許凱欣】評論
有喔!! 題目有說 王老師以*部分時間*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