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1. 依《行政程序法》規定,相對人明確拒絕行政指導時,行政機關應為下列何種處置?
(A)應即停止,但得據此對相對人為不利之處置
(B)應即停止,並不得據此對相對人為不利之處置
(C)仍得繼續指導
(D)應改以行政處分為之

參考答案

答案:B

統計:A:39,B:337,C:15,D:27,E:0

難度:簡單

用户評論

whappy501】評論

行政機關為行政指導時,應注意有關法規規定之目的,不得濫用。 相對人明確拒絕指導時,行政機關B應即停止,並不得據此對相對人為不利之處置。行政程序法第 166 條第二項

∠( ᐛ 」∠)_】評論

行政程序法§165:本法所稱行政指導,謂行政機關在其職權或所掌事務範圍內,為實現一定之行政目的,以輔導、協助、勸告、建議或其他不具法律上強制力之方法,促請特定人為一定作為或不作為之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