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三、甲為公務員,長年居住於因公務所配住之宿舍。民國 106 年退休時,申請搬遷補償費,所屬公務乙機關以 A 函核發搬遷一次補助費 50 萬元。後乙機關發現甲提供不實資料致誤認為合法現住人,遂於民國 108 年以B 函撤銷 A 函,並命返還補助費。甲因違法收受補助費,遭起訴詐欺取財罪,經法院審理判決無罪。甲於民國 111 年 7 月 1 日收到法院判決諭知無罪確定。試問:甲得否依據行政程序法,向乙機關申請程序重開,請求撤銷 B 函?(25 分)

參考答案

用户評論

蝦皮:教育學程考題彙編(教】評論

X(A)物質X匱乏時,冰棒即是美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