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6.憲法增修條文有關政黨違憲之規定,下列何者不在其內?
(A) 政黨之目的危害中華民國之存在
(B)政黨之行為危害自由民主之憲政秩序
(C)政黨之成立未經內政部政黨審議委員會許可
(D)政黨違憲之解散由司法院大法官組成憲法法庭審理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87633
統計:A(334),B(119),C(4776),D(221),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憲法增修條文第5條、民三

用户評論

【用戶】Zoey Hsu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第 5 條 政黨之目的或其行為,危害中華民國之存在或自由民主之憲政秩序者為違憲。

【用戶】曾心怡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政黨之目的或其行為,危害中華民國之存在或 自由民主之憲政秩序者,主管機關得聲請司法 院憲法法庭解散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