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jksincere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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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內政部警政署重大交通事件通報作業規定二、下列重大交通事件,應予通報:(一)重大交通事故: 1、死亡人數在3人以上。 2、死亡及受傷人數在10人以上。 3、受傷人數在15人以上。 4、運送之危險物品發生爆炸、燃燒或有毒液(氣)體、放射性物質洩漏等事故。(二)重要交通事故: 1、員警酒後(醉)駕車交通事故。 2、肇事情節特殊,影響社會觀感。 3、事故當事人身分特殊者。 4、事故當事人(或乘客)為大陸旅客。(三)計程車聚眾滋事案件。(四)青少年聚眾飆車滋事案件。(五)因交通問題引發之聚眾陳情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