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9. 計算下列各式:
【題組】(1) (2x+1)(3x–5)=_______________。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610516
統計:A(160),B(1254),C(30),D(423),E(1)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強制調解之事件、民事訴訟法、判決確定後的救濟管道只有再審及非常上訴

用户評論

五色幸運草】評論

第 376 條  左列各罪之案件,經第二審判決者,不得上訴於第三審法院。一、最重本刑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專科罰金之罪。二、刑法第三百二十條、第三百二十一條之竊盜罪。三、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條、第三百三十六條第二項之侵占罪。四、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第三百四十一條之詐欺罪。五、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條之背信罪。六、刑法第三百四十六條之恐嚇罪。七、刑法第三百四十九條第二項之贓物罪。

貼貼樂 ( ̄︶ ̄)↗】評論

刑事訴訟法 第427條 (聲請再審權人-為受判決人利益)為受判決人之利益聲請再審,得由左列各人為之:一、管轄法院之檢察官。二、受判決人。三、受判決人之法定代理人或配偶。四、受判決人已死亡者,其配偶、直系血親、三親等內之旁系血親、二親等內之姻親或家長、家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