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易呈】評論
拋棄是一個單獨行為。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權利因拋棄而消滅。且依民法第745條之規定,保證人於債權人未就主債務人之財產強制執行而無效果前,對於債權人得拒絕清償。故(C)選項錯誤。(D)選項法院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對債務人不能清償債務為破產宣告,如仍允許保證人行使先訴抗辯權,則對債權人明顯不公,且破產案件受理後即進入破產程序,債權人亦無法就債務人之財產為強制執行,即不具備先訴抗辯權行使之必要條件。是以,主債務人受破產之宣告時,保證人即應就其債務負代位履行之義務,不得為先訴之抗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