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游泳】評論
第二十二條(郵政匯票兌領時效) 郵政匯票受款人之兌領請求權,自發票日起算,三年間不行使,因時效而消滅。第二十三條(郵政匯票逾期未兌領之處置) 郵政匯票逾前條期間未經兌款者,中華郵政公司應通知匯款人領回,匯款人不得要求退還匯費。
【我愛阿,阿愛我】評論
郵政匯票逾前條期間未經兌款者,中華郵政公司應通知匯款人領回,匯款人不得要求退還匯費。
【小葉丁香】評論
郵政儲金匯兌法第二十三條郵政匯票逾前條期間未經兌款者,中華郵政公司應通知匯款人領回,匯款人不得要求退還匯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