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uneu Chen】評論
《熊龍峰四種小說》《熊龍峰四種小說》出版於十六世紀後期的明朝萬曆年間,本來每篇話本均單獨刊印,今人將已發現的四篇合為一冊,書名亦為今人所加。其中宋元作品兩篇,即《張生彩鸞燈傳》與《蘇長公章台柳傳》。
【Vivi Li】評論
《 剪燈新話 》 在明初嚴峻刑法而前,文人為避免與統治者直接齟齬而招來殺身之禍,便追慕唐人,借寫閨情豔遇、鬼怪神仙的傳奇小說來曲折表達自己的思想。《剪燈新話》就是在此歷史條件下產生的。《剪燈新話》中有相當一部分作品是描寫婚姻愛情的。或是人與人的婚姻,或寫人與鬼的愛情,都突出強調一個“情”字。對愛情和美好婚姻的渴望,是廣大婦女的共同要求,但她們的要求被扼殺了。 繼承了六朝志怪和唐人傳奇的傳統,於洪武十一年已有抄本,永樂十五年,瞿佑在保安重校《剪燈新話》,在中國流傳不廣,甚至成為禁書失佚[1] 。 1917年才由董康據日本藏本翻刻。 1917年才由董康據日本藏本翻刻。 但韓國人金時習以《剪燈新話》為底本寫了《 金鰲新話 》, 越南 阮嶼也寫了《 傳奇漫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