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 依民法之規定,關於侵權行為之損害賠償責任,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不法侵害他人之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
(B)不法毀損他人之物者,被害人得請求賠償其新品
(C)應回復原狀者,經債權人定相當期限催告後,逾期不為回復時,債權人得請求以金錢賠償其損害
(D)對於侵害名譽者,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762887
統計:A(6),B(148),C(11),D(9),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不生效力、民法之公布施行
用户評論
【玉巧】評論
第196條(物之毀損之賠償方法) 不法毀損他人之物者,被害人得請求賠償其物因毀損所減少之價額。
【Mike Kuei】評論
民法196 不法毀損他人之物者,被害人得請求賠償其物因毁損所減少之價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