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ien Chiu】評論
[遺7]贈與稅之納稅義務人為贈與人。但贈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以受贈人為納稅義務人:一、行蹤不明。二、逾本法規定繳納期限尚未繳納,且在中華民國境內無財產可供執行。三、死亡時贈與稅尚未核課。依前項規定受贈人有二人以上者,應按受贈財產之價值比例,依本法規定計算之應納稅額,負納稅義務。答案應該是(B)甲君與乙君均是
【【站僕】摩檸Morning】評論
原本答案為A,修改為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