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siao Fen Che】評論
公文程式之類別如下:一、令:公布法律、任免、獎懲官員,總統、軍事機關、部隊發布命令時用之。二、呈:對總統有所呈請或報告時用之。三、咨:總統與國民大會、立法院、監察院公文往復時用之。四、函:各機關間公文往復,或人民與機關間之申請答復時用之。五、公告:各機關對公眾有所宣布時用之。六、其他公文。前項各款之公文,必要時得以電報、電報交換、電傳文件、傳真或其他電子文件行之。
【Shu Yuan】評論
對總統才是用"呈"一般下級對上級請求或報告時用"函"
【鄭雅方】評論
23.下列有關公文程式類別說明何者為是? (A)對上級呈請或報告時用「呈」 (B)獎懲官員或發布命令時用「公告」 (C)人民對機關申請時用「簽」 (D)總統與立法院、監察院公文往復時用「咨」 桃園縣98年國民中學新進教師甄選【共同科目:國語文#797
【Vivi Li】評論
呈舊時下級對上級有所呈請或報告的公文。現行公文則是對總統有所呈請或報告時使用 。如:行政院的這項人事任命案,已呈請總統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