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題組】 ⑵說明如何以SPWM和Bi-polar切換方式來控制開關S1 ~ S4和D1 ~ D4,以達到弦波電流注入交流電網的功能。(10 分)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854147
統計:A(133),B(4439),C(92),D(533),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重覆處置與第二次裁決、重覆處置與第二次裁決之比較、確認之訴

用户評論

【用戶】楊奇霖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他不是問你裁定是審查程序合不合法而是再說經過正當法律程序所做成的行政處分, 這過程是行政程序「重 覆處置」是係指行政機關對於人民之請求事項於核駁後,對於其後重覆提出之請求,於答覆申請人時,僅重申先前所為之確定行政處分,未為實質決定,不生任何法 律效果,其性質僅屬觀念通知,並非行政處分,不得提起行政爭訟。例如台北市國稅局函復納稅義務人:「台端申請退稅一案,前經本局於某年月日復知台端與規定 不合在案,請查照」,即係重覆處置。 「第二次裁決」則指行政機關於第一次裁決後,於事實與法律狀態未有變更之下,對於重覆提出之請求重新為實體上審查並予 以裁決,但未變更先前處分之內容。其結果雖與第一次裁決相同,但因發生公...

【用戶】五個月三等,荒廢帳號中

【年級】國三上

【評論內容】是否合法:裁定如何處罰:裁決法規判斷:裁處不知這樣好記嗎?

【用戶】林孟

【年級】國一上

【評論內容】(重複處分VS第二次裁決)都無變更先前決定,差別在於有無重審重複處分意義:機關對於同一原因事實做成行政處分。對人民的再次申請,未經重審,作完全相同的處分(一樣的)第二次裁決:機關對於同一原因事實做成行政處分。對人民的再次申請,經重審,仍作完全相同的處分(新的)法定救濟期間重複處分從第一次處分的救濟期限(舊有的)第二次裁決從第二次重新審過所做的行政處分的救濟期限得否爭訟重複處分是一種觀念通知不能提第二次裁決是一種新的行政處分可以提處分書主旨理由教式救濟附加附款重複處分一樣一樣不會有第二次裁決不同會改變(EX期間)可能會有EX如果...就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