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5. 某交通警員依法值勤時,對違規駕駛人甲開立交通罰單,甲委屈說項不成,乃惱羞成怒當場對該警員破口大罵三字經,依實務見解,甲應成立何罪?
(A)公然侮辱罪
(B)毀謗罪
(C)加重侮辱罪
(D) 侮辱公務員罪。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709677
統計:A(108),B(2),C(14),D(418),E(0)

用户評論

【用戶】probe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非刑訴

【用戶】【占卜】模擬Morning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第 140 條 (侮辱公務員及公署罪)於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當場侮辱,或對於其依法執行之職務公然侮辱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百元以下罰金。對於公署公然侮辱者亦同。台南地方法院88年度易字第3113號判決要旨 (公然侮辱罪與侮辱公務員罪之競合)核被告所為,係犯刑法第一百四十條第一項侮辱公務員罪、第三百零九條第一項公然侮辱罪(公訴人漏未論及,尚有未洽)。其於同一時地,以一行為同時觸犯上開二罪名,為想像競合犯,應依刑法第五十五條之規定,從一重之侮辱公務員罪處斷。

【用戶】葉怡雯

【年級】小一上

【評論內容】侮辱公務員罪在處罰行為人妨害公務之執行,其保護者係國家法益,非公務員本身。故若同時侮辱公務員本身者,仍應另成立公然侮辱罪,兩罪依想像競合,從較重之侮辱公務員罪處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