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6 依民法規定,下列有關喪失繼承權事由的敘述,何者錯誤?
(A)偽造、變造、隱匿或湮滅被繼承人關於繼承之遺囑者,喪失繼承權
(B)故意致被繼承人或應繼承人於死或雖未致死,經被繼承人或應繼承人向警察機關報案者
(C)以詐欺或脅迫妨害被繼承人為關於繼承之遺囑,或妨害其撤回或變更之者
(D)對於被繼承人有重大之虐待或侮辱情事,經被繼承人表示其不得繼承者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568965
統計:A(219),B(1650),C(259),D(341),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刑法之故意與過失.正犯與共犯、過失、遺囑之效力

用户評論

楊茱蓉】評論

第 1145 條 有左列各款情事之一者,喪失其繼承權:一、故意致被繼承人或應繼承人於死或雖未致死因而受刑之宣告者。二、以詐欺或脅迫使被繼承人為關於繼承之遺囑,或使其撤回或變更之者。三、以詐欺或脅迫妨害被繼承人為關於繼承之遺囑,或妨害其撤回或變更之者。四、偽造、變造、隱匿或湮滅被繼承人關於繼承之遺囑者。五、對於被繼承人有重大之虐待或侮辱情事,經被繼承人表示其不得繼承者。前項第二款至第四款之規定,如經被繼承人宥恕者,其繼承權不喪失。

戰略邱】評論

5F這樣說我突然明暸了--判刑確定

米雪兒】評論

故意致被繼承人或應繼承人於死或雖未致死,經被繼承人或應繼承人向警察機關報案者 x故意致被繼承人或應繼承人於死或雖未致死,因而受刑之宣告者。○

uuuuu】評論

有左列各款情事之一者,喪失其繼承權: 一、故意致被繼承人或應繼承人於死或   雖未致死因而受刑之宣告者。 二、以詐欺或脅迫使被繼承人為關於繼承之遺囑,或使其撤回或變更之者 。 三、以詐欺或脅迫妨害被繼承人為關於繼承之遺囑,或妨害其撤回或變更 之者。 四、偽造、變造、隱匿或湮滅被繼承人關於繼承之遺囑者。 五、對於被繼承人有重大之虐待或侮辱情事,經被繼承人表示其不得繼承 者。 前項第二款至第四款之規定,如經被繼承人宥恕者,其繼承權不喪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