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4 依據鐵路法,鐵路機構運價規定,下列何者錯誤?
(A)臺鐵運價,由交通部報請行政院核定實施;變更時亦同
(B)阿里山森林鐵路運價,由交通部報請行政院核定實施;增減時亦同
(C)高鐵公司未經核定或未依核定實施運價者,處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罰鍰
(D)台糖園區鐵路運價、雜費,非於有關車站公告後,不得實施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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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niyamp】評論

鐵路法第 26 條-(A)國營鐵路運價率之計算公式,由交通部擬訂,報請行政院送請立法院審定之;變更時亦同。國營鐵路之運價,按前項公式計算,由交通部報請行政院核定實施;變更時亦同。國營鐵路如環境或情形特殊者,得規定較低運價;在工程時期之臨時營業,得規定臨時運價,均由交通部核定之。第 35 條-(B)地方營及民營鐵路之運價,由交通部核定,增減時亦同。第 47 條-(D)鐵路運價、雜費,非於有關車站公告後,不得實施。第 66 條-(C)地方營、民營、專用鐵路有左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罰鍰:一、違反第三條第二項規定,未經核准而興建、延長、移轉或經營者。二、違反第十六條第二項規定,未經履勘核准而營運者。三、違反第三十五條規定,未經核定或未依核定實施運價者。四、非因不可抗力而停止營運者。有前項第一款或第二款情形者,並令其立即停止興建、延長、移轉或經營,其未遵行者,按日連續處罰,並得廢止其立案;有前項第三款情形者,並令其立即改正,未改正者,按日連續處罰,並得停止其營運之一部或全部或廢止其立案;有前項第四款情形者,並令其立即恢復營運,未遵行者,按日連續處罰至其恢復營運為止,並得廢止其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