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1 依鐵路法,鐵路機構遇有行車事故及異常事件之相關規定,下列何者錯誤?
(A)鐵路機構之一般行車事故及異常事件,應按月彙報予交通部。應報告而未報告者,處新臺幣三十萬 元以上一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鍰
(B)鐵路機構遇有嚴重遲延,應立即通報交通部。應報告而未報告者,處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上一百五十 萬元以下罰鍰
(C)鐵路機構應就行車事故及異常事件訂定應變計畫。未訂定者,處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上一百五十萬元 以下罰鍰
(D)鐵路機構應按應變計畫定期實施演練,並作檢討及改善。經命其限期改善,而屆期未改善者,處新 臺幣三十萬元以上一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鍰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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蝦皮:教育學程考題彙編(教】評論

C)鐵路機構應就行車事故及異常事件訂定應變計畫。未訂定者,處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上一百五十萬元 以下罰鍰→處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上一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鍰:第 40 條 地方營、民營及專用鐵路機構遇有重大行車事故或嚴重遲延,應立即通報交通部鐵道局並隨時將經過情形報請查核;其一般行車事故及異常事件,亦應按月彙報。前項重大行車事故、一般行車事故、嚴重遲延及異常事件之定義、通報內容、通報方式及其他相關事項之準則,由主管機關定之。交通部鐵道局得就鐵路機構按第一項規定所提報告內容,要求鐵路機構負責人或相關主管說明。鐵路機構應就行車事故及異常事件訂定應變計畫,其內容應包括現場處置、通報作業、旅客訊息公告、旅客疏散或接駁、人員救護、運轉調度、搶修救援之人力調度、危險物品之排除、鐵道淨空安全與器材備置。鐵路機構應按應變計畫定期實施演練,並作檢討及改善。交通部鐵道局得就鐵路機構所訂應變計畫之內容及定期與不定期演練情形予以查核,如認為辦理不善,應命其限期改善。鐵路機構辦理第一項通報時,並應依運輸事故調查法同時向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辦理通報。第 67 條 鐵路機構或專用鐵路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上一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鍰:一、違反第十六條第一項規定,未依核定期限開工、竣工。二、違反第三十二條、第四十條第一項、第四十四條準用第三十二條第一項或第四十四條之一準用第四十條第一項規定,應報告而未報告。三、違反第三十四條或第四十四條準用第三十四條規定,未經核准聘僱外籍員工。四、依第三十六條、第四十條第六項、第四十一條第一項、或第四十四條之一準用第三十六條、第四十條第六項、第四十一條第一項、或依第五十六條之六第三項或第六十四條準用第五十六條之六第三項規定,經命其限期改善而屆期未改善。五、違反第四十條第四項或第五項、第四十一條第二項、第四十四條之一準用第四十條第四項或第五項或第四十一條第二項規定41 依鐵路法,鐵路機構遇有行車事故及異常事件之相關規定,下列何者錯誤?(A)鐵路機構之一般行車事故及異常事件,應按月彙報予交通部。應報告而未報告者,處新臺幣三十萬 元以上一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鍰(B)鐵路機構遇有嚴重遲延,應立即通報交通部。應報告而未報告者,處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上一百五十 萬元以下罰鍰(D)鐵路機構應按應變計畫定期實施演練,並作檢討及改善。經命其限期改善,而屆期未改善者,處新 臺幣三十萬元以上一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