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Aimee Kung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原本題目:憲法規定,立法院對於行政院所提預算案:(A)僅對國防暨外交方面之事務,不得為增加支出之提議(B)可依各委員會審查結果,而為增加支出之提議(C)可舉行公聽會,博採眾議而為增加支出之提議(D)不得為增加支出及更動科目預算之提議,已避免影響責任政治建立修改成為憲法規定,立法院對於行政院所提預算案:(A)僅對國防暨外交方面之事務,不得為增加支出之提議(B)可依各委員會審查結果,而為增加支出之提議(C)可舉行公聽會,博採眾議而為增加支出之提議(D)不得為增加支出及更動科目預算之提議,以避免影響責任政治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