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 Yang】評論
羈束處份除法定外不得為附款
【李采靜】評論
羈束處分得為附款1.法律有明文規定2.確保行政處分法定要件之履行
【成松旭】評論
羈束處分不能轉換為裁量處分!!!
【紀重虔】評論
行政程序法第 93 條行政機關作成行政處分有裁量權時,得為附款。無裁量權者,以法律有明文規定或為確保行政處分法定要件之履行而以該要件為附款內容者為限,始得為之。大致是以下三種有裁量權無裁量權者,以法律有明文規定確保行政處分法定要件之履行而以該要件為附款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