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以下有關重度及多重障礙學生的教學策略,何者錯誤?
(A)教學目標的擬訂應以該學生心理能力發展的程度為,例如:心理年齡為小二的國二學生應學習小二的國語、數學教材
(B)教學目標應以促進學生盡可能獨立生活為主
(C)所設計的教學應考量類化至不同的情境
(D)擅用行為改變技術的增強策略,以進行班級經營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857826
統計:A(1436),B(39),C(17),D(105),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特殊教育法規、智能障礙程度

用户評論

陳祈呈】評論

因為是重度的學生,所以適合功能性課程。功能性課程較為重視生理年齡。

要加油】評論

(A)教學目標的擬訂應以該學生心理能力發展的程度為,例如:心理年齡為小二的國二學生應學習小二的國語、數學教材

黑白貓】評論

(C) 就是通例課程吧零推論指學習情境要儘可能在自然環境中, 這樣就不須類化(C)所設計的教學應考量類化至不同的情境如果往 零推論  想 (C)是錯的那答案就變成 (A) (C) 都錯   就不是單選了,  所以(C)應該是通例課程, 強調學生在一情境學會某重要技能後,也能在其他情境中正確反應通例課程方案(general case programming)是Engelman和Carnine (1982)所提出。他們將學習遷移視為「通例行為學習(general case learning)」。根據他們的定義,「當學生會某類行為中的某些工作後,則此類行為中的其他任何類似的工作,都能正確的反應,他就學會了通例行為」。近年來,這種課程設計的原則,已成功地被應用到教導智能障礙兒童技能的學習和類化上(何素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