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5.依〈民法〉規定,租賃物之修繕,除契約另有訂定或另有習慣外,由下列何人負擔?
(A)出租人
(B)承租人
(C)地上權人
(D)抵押權人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877244
統計:A(1515),B(173),C(36),D(3),E(0)

用户評論

【用戶】May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民法(民國 104 年 01 月 14 日修正)第 429 條 租賃物之修繕,除契約另有訂定或另有習慣外,由出租人負擔。

【用戶】唐唐

【年級】大二下

【評論內容】20 下列何項法律規定與保護弱勢承租人無關? (A)民法買賣不破租賃之規定 (B)不動產出租人之留置權 (C)出租人之修繕義務之規定 (D)租賃之默示更新 

【用戶】唐唐

【年級】大二下

【評論內容】70 李強租用丁健的土地,雙方訂定契約言明承租期限五年;一年後,丁健發現李強未經同意即將土地轉租他人。依據我國民法的規定,丁健可否據此要求終止租約? (A) 可,因土地所有權人具有自由處分的權利 (B) 可,但未經出租人同意不得將租賃物轉租 (C) 不可,因承租人於承租期間有權轉租收益 (D) 視契約內容有無特別約定而定

【用戶】我可以的

【年級】大二下

【評論內容】*租賃物因失火而毀損、滅失者,承租人如何負損害賠償責任? (A)承租人故意時,始須負責                     (B)承租人有重大過失時,始須負責 (C)承租人有輕過失時,即須負責              (D)承租人不論有無過失,皆須負責 租賃物因承租人之重大過失,致失火而毀損、滅失者,承租人對於出租人 負損害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