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為避免大陸地區人民來臺炒作不動產,自 103 年 1 月 1 日起,對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取得不動產訂有總量管制措施,大陸地區人民每年許可取得不動產上限為何?
(A)土地 5 公頃,建物 200 戶
(B)土地 8 公頃,建物 250 戶
(C)土地 10 公頃,建物 500 戶
(D)土地 13 公頃,建物 400 戶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困難0.285714
統計:A(7),B(0),C(4),D(6),E(0)

用户評論

【用戶】祝念祖(地政士終於及格)

【年級】大三上

【評論內容】「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灣地區取得設定或移轉不動產物權許可辦法」第14條規定有關「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灣地區取得不動產物權採行總量管制之數額及執行方式」如下,自中華民國103年1月1日生效:一、總量管制數額:(一)長期總量管制:土地1300公頃,建物2萬戶。(二)每年許可大陸地區人民申請取得不動產數額(以下簡稱年度數額):土地13公頃,建物400戶,年度數額有剩餘者,不再留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