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62.以下有關利息之敘述,何者錯誤?
(A)約定利率,超過週年百分之二十者,債權人對於超過部分之利息,無請求權
(B)利息之請求權時效為五年
(C)利息不得滾入原本再生利息。但當事人以書面約定,利息遲付逾六個月後,經催告而不償還時,債權人得將遲付之利息滾入原本者,依其約定
(D)約定利率逾週年百分之十二者,經一年後,債務人得隨時清償原本。但須於一個月前預告債權人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44
統計:A(10),B(20),C(44),D(13),E(0)

用户評論

【用戶】Ting-Yu Chen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第 207 條利息不得滾入原本再生利息。但當事人以書面約定,利息遲付逾一年後,經催告而不償還時,債權人得將遲付之利息滾入原本者,依其約定。前項規定,如商業上另有習慣者,不適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