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高中以下各教育階段學校應成立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參與人員應有下列何者?
(A)身障家長邀請之相關專業人員
(B)身心障礙學生或家長代表
(C)身心障礙學生家長代表
(D)參與人員之組成,依各級主管機關訂定。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857143
統計:A(0),B(0),C(6),D(1),E(0)

用户評論

周妤苹】評論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設置辦法》第4條本會置委員十三人至二十一人,其中一人為召集人,由校長兼任之,其餘委員,由校長就處室(科)主任代表、普通班教師代表、特殊教育教師代表、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家長代表、教師會代表及家長會代表等臨聘之。

努力再努力】評論

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家長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