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自達】評論
名 稱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 公布日期 民國 89 年 12 月 13 日 第 1 條 為維護教育健全發展之需要,提升教育經費運用績效,特依教育基本法第五條第二項之規定制定本法。教育經費之編列與管理,依本法之規定。本法未規定者,依其他法律之規定。
【Connie Lai】評論
建議將此提移到公務員考試中
【【站僕】摩檸Morning】評論
由教甄►教育行政 移到 公職►教育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