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4 下列何者,可以行政訴訟救濟之?
(A)立法院之內部選舉爭議
(B)公職人員之當選無效爭議
(C)大學學生遭開除學籍處分之爭議
(D)行政機關出售國有土地之爭議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非常簡單0.963046
統計:A(9),B(56),C(2997),D(50),E(0)

用户評論

Pearl Chiu】評論

當選無效之訴是例外,由普通法院審理

st753951】評論

立法院之內部選舉爭議 不是行政法院嗎?

不明】評論

回4樓 涉及到內部的事項 那是議會自律的部分 要按照內部程序去走如果司法機關可以介入就會違反憲法的「權力分立」原則想起來也很可怕吧 如果議會內部選舉有爭議 司法就可以跳出來裁判的話...

@@】評論

按照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當選無效、選舉罷免無效、罷免案通過無效、罷免案否決無效通通是用民事訴訟法,由民事法院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