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怡晴】評論
國民中小學中途輟學學生通報及復學輔導辦法第2條 本辦法所稱中途輟學學生(以下簡稱中輟生),指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 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一、未經請假、請假未獲准或不明原因未到校上課連續達三日以上。 (A)選項 二、轉學生因不明原因未向轉入學校完成報到手續。 前項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包括就讀完全中學國中部、公私立高級中 等學校附設國中部及國小部之學生;不包括於少年矯正學校及少年輔育院 接受矯正教育之學生。第3條 學生有前條第一項各款情形之一者,學生就讀學校、原轉出學校或新生應 報到學校(以下簡稱學校)應依...
【jennyyyy】評論
(A)中途輟學學生是指未經請假、請假未獲准或不明原因未到校上課連續達2日三日以上 (B)行蹤不明學生的檔案資料,由學校傳送至通報系統,再由通報系統傳至內政部警政署教育部列管及協尋 (C)慈輝班是直轄市、縣(市)政府對家庭遭遇變故或因家庭功能不彰之學生所設置 慈暉班--直轄市、縣(市)政府對家庭遭遇變故或因家庭功能不彰之學生,採跨學區、跨行政區所設置。 資源式中途班--
【108正式教師 茜】評論
(A)三日(B)教育部應建置中輟生通報系統供學校通報,再由通報系統傳至內政部警政署協尋(D)應規劃多元教育輔導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