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imura Pan】評論
需取得生父生母協議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得申請【改姓】:被認領者(認領之證明文件)。被收養或終止收養者(法院裁定書及確定證明書或終止收養之證明文件)。原住民因改漢姓造成家族姓氏誤植者(日據時期戶口調查簿謄本、光復初次設籍謄本或其他足資證明文件)。其他依法改姓者。夫妻之一方得申請以其本姓冠以配偶之姓或回覆其本姓;其回覆本姓者,於同一婚姻關係存續中,以一次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