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蝦皮:警察法規白話解題】評論
X(A) 涉及「家庭暴力防治法」之跟蹤騷擾案件,應依「跟蹤騷擾防制法」聲請跟踨騷擾保護令, 不適用家暴保護令聲請程序→,應依該法聲請家暴保護令 涉及家庭暴力防治法之跟騷案 件,應依該法聲請家暴保護令 ,不適用跟騷保護令聲請程序 ;至書面告誡之核發,應主動 詢問及尊重被害人意願,並留 存書面資料供稽。 (B) 已核發書面告誡或保護令之案件,再有跟蹤騷擾行為時,不再核發書面告誡→(五)已核發書面告誡或保護令之案件,再有跟蹤騷擾行為時,不再核發書面告誡。(C) 刑案偵查程序與書面告誡審查、核發程序併行(D) 書面告誡送達生效後,核發分局應以書面通知被害人 第 5 條行為人經警察機關依前條第二項規定為書面告誡後二年內,再為跟蹤騷擾行為者,被害人得向法院聲請保護令;被害人為未成年人、身心障礙者或因故難以委任代理人者,其配偶、法定代理人、三親等內之血親或姻親,得為其向法院聲請之。檢察官或警察機關得依職權向法院聲請保護令。保護令之聲請、撤銷、變更、延長及抗告,均免徵裁判費,並準用民事訴訟法第七十七條之二十三第四項規定。家庭暴力防治法所定家庭成員間、現有或曾有親密關係之未同居伴侶間之跟蹤騷擾行為,應依家庭暴力防治法規定聲請民事保護令,不適用本法關於保護令之規定。 依據「處理跟蹤騷擾案件作業程序」,有關核發書面告誡及聲請保護令之敘述,下列何者 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