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039.警察機關對於沒入物品,應多久處分一次?
(A)每個月
(B)每三個月
(C)每半年
(D)每年。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631579
統計:A(5),B(96),C(20),D(6),E(0)

用户評論

【用戶】小蟲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沒入物品處分規則第 8 條 警察機關對於沒入物品,應每三個月處分一次。必要時,得隨時處分之。前項處分情形,應於處分後十日內開具沒入物品處分清冊,載明編號﹑被處罰人姓名﹑物品名稱﹑單位﹑數 (重) 量﹑材質﹑規格﹑特徵﹑處分書或裁字書字號﹑收受年月日﹑處分方法等,陳報上級警察機關核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