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shswing1979】評論
人權(人類基本權利)是指個人或群體因作為人類,而應享有的權利。而非「從屬」於公民,是人類本身的權利。
【Wen-Hua Chen】評論
人權(基本人權、自然權利及人類基本權利)指「個人或群體因作為人類,而應享有的權利」。人權的許多價值以強化人的能動性並以普世(或曰普適)原則要求所有人應享有此天賦權利。人權要求「把人當人」,是人的哲學。人權包括生命權、自由權、財產權、尊嚴權及追求幸福的權利。人權是最核心的自然權利,沒有人權,就沒有自由、平等、民主、憲政和博愛。鑒於人類中資源有限的個體實力不足以防止自身的平等權受到侵犯,甚至被迫放棄這一權利,故而與人權相關聯的集體有代為捍衛該集體之外的個體之平等權利的義務。任何集體也享有代為捍衛該集體之內的個體之平等權利的集體權利,但是集體權利不屬於人權,更不被允許作為用於限制人權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