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君子】評論
《詩經》的表現手法,前人曾概括為賦、比、興。古代最早提出這三個概念的是《周禮.太師》和《毛詩序》。他們把它與風、雅、頌合起來稱為詩之「六義」。 據宋代學者朱熹在《詩集傳》一書中的解釋是:「賦者,敷陳其事而直言之者也。比者,以彼物比此物也。興者,先言他物以引起所詠之詞也。」這個說法很簡單明確,用現代的話說,所謂賦,就是對事物進行直接的陳述描寫。比是打比喻,對事物進行形象的比況,使它的特徵更突出、更鮮明,或更能表明它的本質。興,是興起或發端,即先借用別的事物或眼前之景起個頭兒,然後再引出所要歌詠的事。http://hk.chiculture.net/0402/html/b18/0402b18.html
【帽帽-107新北上岸】評論
賦 直陳其事,白描敘說。 比 比擬,以彼狀此。 興 托物興辭,因聯想引起主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