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co】評論
第 379 條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其判決當...
【劉傳楷】評論
(C)刑訴313
【Lin Tony】評論
選項A頗怪,未婚妻非有訂婚、亦非現(前)配偶,只是感情好想結婚而已。有些題目甚至出到大學老師、同事、鄰居...,都跟未婚妻一樣法律並無要求迴避吧。
【我要考上移民官!】評論
(C)第 313 條宣示判決,不以參與審判之法官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