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7.根據公務員任用法之規定,下列何者非擔任公務員應具備之積極條件?
(A)具有中華民國國籍
(B)需年滿二十歲
(C)需具備所任官等之資格
(D)需具備所任職務之資格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771673
統計:A(23),B(632),C(114),D(50),E(0)

用户評論

金金金】評論

請問要改18嗎? 有法條嗎 

William Chou】評論

嚴格來說公務員之任用年齡法無明文規定,但由於普考是以高中畢業為報考資格,故可推定公務員其為公務員任用之消極條件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