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Jia-xing Wu
【年級】國三上
【評論內容】 課程設計大師泰勒(R.W.Tyler)提出課程理論,稱之為「泰勒法則」,其說明課程設計的原則有如下四點:學校要達成何種教育目的?為達成這些教育目的,學校應提供何種學習經驗?如何有效組織這些學習經驗?如何明確得知教育目的達成與否?由泰勒法則中得知,課程設計首應確立教育目標,在目標建立之後,就要選擇組織學習經驗,供學生學習,進而評鑑是否達成學習目標?組織學習的經驗分為統整性、順序性與繼續性三種(黃政傑,1994)。統整性指的是橫的聯繫或水平組織,可用於科目與科目之間、理論與實務之間,還可以用於認知、技能與情感之間。順序性指的是新經驗是建立在舊經驗之上。繼續性的意涵是提供學生繼續發展、重複練習以免遺忘。 教師是落實課程理念成功與否的關鍵,因此教師應覺知自我教學的任務,進行課程與自我覺知的建構體系,提升教學實務的敏銳度,才可以定位自己的角度與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