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0 關於菸酒稅法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菸酒稅於菸酒出廠或進口時徵收
(B)旅客自國外隨身攜帶之自用菸酒或調岸船員攜帶自用菸酒,未超過政府規定之限量者,免徵菸酒稅
(C)免稅菸酒因轉讓而不符免稅規定者,菸酒稅納稅義務人為轉讓之人或貨物持有人
(D)水果釀造酒之製造及販賣不屬於菸酒稅法規範範圍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計算中-1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用戶】nomi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D) 水果釀造酒之製造及販賣不屬於菸酒稅法規範範圍法規名稱:    菸酒稅法第 2 條本法用詞,定義如下:三、酒:指含酒精成分以容量計算超過百分之零點五之飲料、其他可供製造或調製上項飲料之未變性酒精及其他製品。但不包括菸酒管理法第四條第一項所定不以酒類管理之酒類製劑;其分類如下:(一)釀造酒類:指以糧榖類、水果類及其他含澱粉或糖分之農產品為原料,經糖化或不經糖化釀製之下列含酒精飲料:1.啤酒:指以麥芽、啤酒花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其他榖類或澱粉為副原料,經糖化發酵製成之含碳酸氣酒精飲料,可添加或不添加植物性輔料。2.其他釀造酒:指啤酒以外之釀造酒類,包括各種水果釀造酒、糧榖類釀造酒、蜂蜜釀造酒及其他經釀造方法製成之酒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