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6.依據性別平等教育法第36條之1規定,學校校長、教師、職員或工友,偽造、變造、湮滅或隱匿他人所犯校園性侵害事件之證據者,應依法給予何種處罰?
(A)記大過
(B)解聘或免職
(C)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D)降級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非常簡單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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