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682.關於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條加重強制性交罪,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係侵害個人法益
(B)須三人以上共同犯之者,方構成本罪
(C)須攜帶兇器犯之者
(D)須對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犯之者.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695652
統計:A(48),B(1),C(11),D(9),E(0)

用户評論

【用戶】【站僕】摩檸Morning

【年級】小一下

【評論內容】原本答案為C,修改為A

【用戶】Benson

【年級】國二下

【評論內容】攜帶兇器犯之為其中一種加重條款,而不是該罪之基本構成要件

【用戶】lkkcar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第 222 條犯前條之罪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一、二人以上共同犯之者。二、對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犯之者。三、對精神、身體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之人犯之者。四、以藥劑犯之者。五、對被害人施以凌虐者。六、利用駕駛供公眾或不特定人運輸之交通工具之機會犯之者。七、侵入住宅或有人居住之建築物、船艦或隱匿其內犯之者。八、攜帶兇器犯之者。前項之未遂犯罰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