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1.依簡易人壽保險法規定,要保人與被保險人不同人之保險契約,其權利之移轉或出質,非經下列何人以書面承認,不生效力?
(A)要保人
(B)保險人
(C)受益人
(D)被保險人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856354
統計:A(12),B(11),C(3),D(155),E(0)

用户評論

【用戶】Fly*(負能量應援中)

【年級】大二下

【評論內容】簡易人壽保險法第 26 條 由第三人訂立之保險契約,其權利之移轉或出質,非經被保險人以書面承認,不生效力。

【用戶】Wendy22914729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第二十六條由第三人訂立之保險契約,其權利之移轉或出質,非經被保險人以書面承認,不生效力。

【用戶】Fly*(負能量應援中)

【年級】大三下

【評論內容】簡易人壽保險法第 26 條 由第三人訂立之保險契約,其權利之移轉或出質,非經被保險人以書面承認,不生效力。

【用戶】Wendy22914729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第二十六條由第三人訂立之保險契約,其權利之移轉或出質,非經被保險人以書面承認,不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