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1.依簡易人壽保險法規定,要保人與被保險人不同人之保險契約,其權利之移轉或出質,非經下列何人以書面承認,不生效力?
(A)要保人
(B)保險人
(C)受益人
(D)被保險人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856354
統計:A(12),B(11),C(3),D(155),E(0)
用户評論
【用戶】Fly*(負能量應援中)
【年級】大二下
【評論內容】簡易人壽保險法第 26 條 由第三人訂立之保險契約,其權利之移轉或出質,非經被保險人以書面承認,不生效力。
【用戶】Wendy22914729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第二十六條由第三人訂立之保險契約,其權利之移轉或出質,非經被保險人以書面承認,不生效力。
【用戶】Fly*(負能量應援中)
【年級】大三下
【評論內容】簡易人壽保險法第 26 條 由第三人訂立之保險契約,其權利之移轉或出質,非經被保險人以書面承認,不生效力。
【用戶】Wendy22914729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第二十六條由第三人訂立之保險契約,其權利之移轉或出質,非經被保險人以書面承認,不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