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1 下列何種情形,甲無代理乙之權限?
(A)乙受輔助宣告,甲為乙之輔助人,甲代理乙與丙訂立和解契約
(B)甲為遺囑執行人,乙係繼承人,甲依遺囑指示,將遺產中之某筆土地移轉給受遺贈人丙
(C)甲有一子乙,乙 3 歲時被丙丁夫妻收養,經過 2 年,丙、丁希望與乙合意終止收養,由甲代理 乙為意思表示
(D)甲、乙為夫妻,甲逛街時,覺得某台電視機新穎好用,便代理乙與電器行老闆丙訂立電視機買 賣契約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困難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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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哲學系氣質妹」】評論

第 1113-1 條

努力不懈】評論

第 15-2 條受輔助宣告之人為下列行為★,...

ocleopatrao5】評論

我完全被「和解」二字騙到了…

喵喵】評論

(D)民法第1003第1項日常家務包括食衣住行,家電用品都屬之,所以夫妻可以代理對方買電視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