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耀昌】評論
由立法院1/2以上立委提案且須2/3以上立委同意通過再交由司法院大法官組成之憲法法庭審理。
【Changping Yan】評論
總統、副總統之罷免案,須經全體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二之同意後提出,並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總額過半數之投票,有效票過半數同意罷免時,即為通過。
【Josie H.】評論
罷免:1/4提2/3同意 彈劾:1/2提2/3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