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第三題:A對B有一借款債權30萬元,業已取得執行名義。經查B現任職於C公司擔任經理一職,A乃聲請法院對B於C公司之薪資債權為強制執行,但C公司於收受執行法院命令後未聲明異議,亦未依命令將金錢支付給A。今A欲依強制執行法第119 條之規定,聲請執行法院逕對C公司之財產強制執行,請問︰是否因執行法院所核發之命令不同(收取命令、移轉命令或支付轉給命令),而執行法院應為不同之處置?【25分】

參考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