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 甲所有 1 筆 A 地,因甲近期經商不利、財務不佳,欲以價值 300 萬出售 A 地予乙,簽訂契約辦理登記前夕,甲之叔叔丙提出價值偏高,且祖產不應外流,應先由丙優先購買,丙之主張有無理由?
(A)有,丙維護祖產有力
(B)有,丙避免地價哄抬
(C)無,賣產無親屬優先購買權之習慣適用
(D)無,丙應以相同價格優先購買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非常簡單0.88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用戶】V.I.C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優先購買權的立法目的乃在於,減少共有人之...

【用戶】yen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地上權人、典權人或承租人有依同樣條件優先購買之權。 房屋出賣時,基地所有權人有依同樣條件優先購買之權。 係指房屋與基地分屬不同之人所有,房屋所有人對於土地並有地上權、典權或租賃關係存在之情形而言。

【用戶】V.I.C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優先購買權的立法目的乃在於,減少共...

【用戶】V.I.C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優先購買權的立法目的乃在於,減少共...

【用戶】V.I.C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優先購買權的立法目的乃在於,減少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