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2 下列何者非屬檢察官在刑事訴訟法上所定的職權?
(A)實施偵查
(B)審判
(C)提起公訴
(D)刑罰之執行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879752
統計:A(3),B(995),C(9),D(77),E(0)

用户評論

郭于婷】評論

刑訴§457 執行裁判由為裁判法院之檢察官指揮之。但其性質應由法院或審判長、受命推事、受託推事指揮,或有特別規定者,不在此限。因駁回上訴抗告之裁判,或因撤回上訴、抗告而應執行下級法院之裁判者,由上級法院之檢察官指揮之。前二項情形,其卷宗在下級法院者,由該法院之檢察官指揮執行。

Jo Jo】評論

執行裁判是執行刑罰嗎?

May】評論

檢察官在刑事訴訟程序中的角色1.偵查階段,有起訴才有審理,甚至影響審判結果2.起訴後,仍可任意偵查調查證據3.審判時,身負舉證責任,證明犯罪事實4.判決後,負責指揮法院判決執行資料來源:法操小教室http://www.follaw.tw/f06/8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