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lly Hsu】評論
B吧~違反民法984條, 依同法991條得撤銷
【Ya Ya Chou】評論
民法第991 條
【好貓咪】評論
婚姻得撤銷1. 未達法定年齡而結婚:(男未滿十八歲,女未滿十六歲者,不得結婚。)當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得向法院請求撤銷之。但當事人已達該條所定年齡或已懷胎者,不得請求撤銷。2. 未得法定代理人同意:(未成年人結婚,應得法定代理人之同意。)法定代理人得向法院請求撤銷之。但自知悉其事實之日起,已逾六個月,或結婚後已逾一年,或已懷胎者,不得請求撤銷。3. 監護人與受監護人結婚:受監護人或其最近親屬得向法院請求撤銷之。但結婚已逾一年者,不得請求撤銷。4. 結婚時不能人道而不能醫治者:當事人之一方,於結婚時不能人道而不能治者,他方得向法院請求撤銷之。但自知悉其不能治之時起已逾三年者,不得請求撤銷。5. 結婚時係在無意...
【107地特五等一班行政上榜】評論
比較題 17 收養關係解消後,養父與養女結婚,其效力如何? (A)有效 (B)無效 (C)得撤銷 (D)效力未定 編輯私有筆記及自訂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