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Evelyn Zheng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審計公報49號20條 查核人員判斷某一個別項目聲明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係屬顯著風險時,應執行因應此風險之證實程序。當對某一顯著風險之因應方式僅為證實程序時,該等程序至少應包括細項測試。
【用戶】Evelyn Zheng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審計公報49號20條 查核人員判斷某一個別項目聲明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係屬顯著風險時,應執行因應此風險之證實程序。當對某一顯著風險之因應方式僅為證實程序時,該等程序至少應包括細項測試。
【用戶】林圓圓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覺得都對,但A和B有爭議,如要按照公報字面兩者都有錯(A) 查核人員判斷某一個別項目聲明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係屬顯著風險時,應執行因應此風險之證實程序。當對某一顯著風險之因應方式僅為證實程序時,該等程序至少應包括細項測試。→不就代表一定要執行細項測試(公報第49號20條)(B)查核人員應瞭解顯著風險攸關之整體內部控制,尤其是控制作業。→攸關和相關也相似(公報第48號28條)